地址:英德市大站镇站前北路东一巷13号(火车站北侧80米) 电话:15975819868
感谢信
英德市司法局: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时,贵局工会、妇联人员一行,冒着风雨,带着大米,花生油和火龙果,香蕉,生日蛋糕,牛奶来到英德市大站镇夕阳红老人托养中心,对在此托养的老人进行新春佳节的亲切关怀慰问。
托养老人们看到贵局人员带着满脸笑容和丰盛食品的探望,甚是欢心,喜悦,像看到亲人,家人一样亲切,欢声笑语一片,问寒暖,说贴心话,其乐融融!
托养老人都说:感谢贵局领导、员工的节日探访,也更感谢共产党的领导,国强民富,老百姓日子会越过越好!
托养的老人们(早期)在共产党领导下,劳作一生,如今(晚年)又得到共产党如此热心关怀的问候,倍感欣慰!
衷心感谢英德市司法局!
夕阳红老人托养中心
地址:大站镇(火车站北侧80米)
站前北路东一巷13号
2015年3月6日
夕阳红老人托养中心简介
夕阳红老人托养中心位于大站镇火车站北侧(即大站市场旁),距离车站80米左右。开业五年了。
该托养中心创办于2009年,是英德市第一个创办私立老人托养业务的中心。开业至今,护理人员积累了丰富的护理各种类型老人的经验和技能。
目前中心添置了多功能翻身床和床头柜。室内装修一新, 并且安装防蚊纱窗。分三层护理老人,一楼为三级和四级护理老人,主要照顾生活 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员,以卧床人员为主;二楼为一级和二级护理老人,可以与人交流,具有少量的自理能力;三、四楼为自理老人,生活条件为三房一厅一卫生间的套间。中心主要负责他们的卫生和饮食,五楼有一娱乐场所和天台,专供可以活动老人休闲娱乐。每层配备空调电视和24小时热水、开水。投资设施:五层楼房、太阳能热水器、消防器材(可以保证一定有热水用)。
本中心由民政部门管辖备案,经常接受上级部门的卫生督查和消防管理,该托养中心伙食好、护理专业、收费合理,欢迎各位前来参观咨询
业务主管手机:15975819868 黄生
入 住 须 知
1.入住手续:凡同意自愿入住本中心的长者,必须在正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证实无各种传染病,方可入住。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携带长者及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审核)及复印件、长者小一寸近照2张,登记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2.入住必备品:入住时要备齐长者所需衣服,在衣服左上方绣上长者姓名,裤头要改成橡筋裤头。如行动不便的自备轮椅,大小便不能控制的,自备尿布,坐便器。入住的第一次生活用品,由院方负责,损坏后(如棉胎、蚊帐等)由家属自负。如需特殊物品须征求院方同意,(电器、电插座、氧气瓶、热水袋、)要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使用。
3.收费方法:财务收费时间为每月1—5日。逾期之日起,每日计收滞纳金为应收款5‰缴费。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护理费、床位费:以半个月(15天)时间为分段计费。每月15号前计一个月收费;15号后计半个月收费。
膳费:按月收费。
一次性设备购置费:按中心规定执行,缴交后不再退款(优惠期按照优惠公布收费方案执行)。
4.突发性死亡的长者后事处理费:抢救费250元、尸体护理费250元。
5.如需办理转帐缴费的,可以提出申请,我院提供本中心帐号,定期进行对帐确认。
6.请勿给长者携带贵重物品或金钱入院,如有遗失,本中心恕不负任何责任。如有需要院方代管者,需办理登记代管手续。长者不可携带利器、攻击性物品及其他违禁品等,以确保长者安全。
7.离院:不论任何原因离院者,双方均需提前30天通知(百年终老不在此例),出院前担保人必须缴清所有费用及清点所有财物;月费不退,医疗按金凭按金单退还按金。
8.请假:如家人陪同长者或长者自行外出或外宿,需办好请假登记手续。回院后销假,出外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院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9.长者如需特殊照顾,费用家属负责。如早茶点心、煲中药、加菜等一律收回基本费用。注意食物卫生,不得储藏容易腐变的食物,必要时院方代为处理。
10.长者入住后,院方有权按需要或根据长者的实际情况,(在同等档次下)重新调床位,并知照家属。
11.我院欢迎、接受各界人士的馈赠,但谢绝给员工红包、小费、礼品及请吃。倘有本院员工向长者或其家属索取款项或利益者,请据实向本院办公室举报。希望您及家属从爱护我们员工出发,自觉配合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
12.探访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2:30——9:30。以外时间探访请事先联络本院以作安排,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探访时间内请勿大声喧哗吵闹或涉及家庭矛盾、纠纷。
13.本院严禁任何人士在房内吸烟,若有需要,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吸烟;严禁擅进厨房或洗衣房;勿在院内燃香烛,以确保我中心消防安全。
14.院舍公共地方及设施,长者共同分亨,应珍惜用水、节约能源、爱护公物、长者居住房间不得乱堆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及穿着整齐。
15.长者担保人或亲属须明白,本中心并不可能完全避免意外,本中心亦恕不可能为所有意外负上责任。[因此建议入住老人购买老人意外保险,以防老人出现(骨折、个伤)得以保障。]但本院承诺在长者发生意外时,能尽快处理,及在有必要时即送医院。
16.如遇老人有精神情绪方面障碍,无法配合护理工作,本院有权采取相应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让长者穿着保护衣或使用其他保护用品)。
17.老人入住后如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有暴力倾向、或被发现经常盗取破坏本院公物或其他长者的私人物品、以至伤害或严重滋扰其他长者的生活秩序之行为,为保障其他长者利益,院方有权要求退院,并追讨赔偿。
18.长者担保人或亲属请决定是否同意长者自由出入本院,若同意长者自由出入本中心,在中心外如遇任何意外,本中心恕不负任何责任。长者如能自行走动,而且能清楚表达个人意愿,即使担保人或亲属不同意院友自由出入,但碍于此举侵犯长者个人人权,故本中心只能承诺尽力劝喻院友留于本中心范围内走动。(同意自由出入,担保人签名:)
19.为加强院方与长者亲属的沟通和联系,担保人或亲属如更改电话号码或住址,请及时通知院方。
20.为避免院方与长者家属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本中心只对长者担保人负责,敬请原谅。
以上须知根据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条例修订于2007年12月25日起执行,特此知照担保人及家属。
家属或担保人完全同意以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