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汛期及灾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我市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发生多年不遇的洪涝灾害,为了维护汛期及灾后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汛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和方式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若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积极做好汛期防范和应对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