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一人成功拍下法拍房,现场交付房屋时却傻眼了...
英德一人成功拍下法拍房,现场交付房屋时却傻眼了...
近日,英德法院对一名恶意损坏法拍房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案源于阿夏(化名)等人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阿夏等人需归还银行借款1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阿夏等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9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英德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阿夏等人名下的一套房屋,并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处置。买受人阿雯(化名)竞得该房屋,法院依法通知阿夏腾退并交付房屋。
2024年5月,在房屋交付过程中,阿雯发现房屋的大门被拆除且房屋墙壁、地板等多处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损害了房屋的完整性和价值。
执行法官获悉这一情况后,依法采取行动,启动调查程序,一方面联系买受人阿雯,并迅速赶往现场清点和确认房屋受损情况,固定相应证据;另一方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阿夏了解房屋腾空时搬离和拆除家电家具的相关情况。
后经勘验,该房屋大门、墙面及电线等被阿夏恶意破坏,这种行为不仅给阿雯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司法拍卖正常秩序。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尝试联系阿夏协商房屋修复方案,但均未找到阿夏。
2025年11月28日,英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依法对阿夏作出拘留十日的决定。
经公安机关联动协查,近日,被执行人阿夏的行踪被锁定,执行法官迅速将其传唤到法院协商赔偿方案。经沟通,阿夏态度恶劣,协商未果,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移送至拘留所。
“任何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的财产,均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更不得故意毁损。如果恶意损坏法拍房,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事后,执行法官谈到。
来源:英德法院、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