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车都不让停了吗?
关于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杜绝车辆长期占用、私自占用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公共停车位为市民便捷出行而服务。经我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对市区商业圈主要的百花路、建设路公共停车位实施限时停放,限时停放的时间段为08:00--22:00,限时停放时间为40分钟,超出限时停放时间的车辆一律实施电子自动抓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进行处罚,其余时间段车辆可按照交通标志提示有序停放车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0年1月15日开始对违法车辆进行电子自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知悉。
特此公告!
英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英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