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都有错,首先物业乱收费,何来挂牌费?由什么部门同意收费?收费要合理合法,乱收费带来了敌对的物业和业主关系。第二是业主方,可以写函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合法收取该费用否则默认为不收费的函张贴到物业办公窒并拍下能看清内容及地理位置的视频,过期直接到法院解决,没必要和全世界人为敌。第三方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只是去买房而已,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没必要提前介入,位置不同所处的观点各异,人家叫开走只是举手之劳,没必要斗气并显摆你的钱到现在才够买那种地方吧?再说你也不一定能买得起,那就一过路的而已,让人三分又如何。
提示:本帖最后由 色影 于 2025-5-7 02:57 做过手脚,嘿嘿...